如果貨車司機確實違法了,當然應該依法懲處,但如果有個別地方和部門借執法權損害貨車司機的合法權益,則不應被輕縱。無論傳統治超,還是電子治超,依法執法、精準執法,都是必然要求。
5月13日,“中國三農發布”(中國農業電影電視中心官方微博)發布了一則記者暗訪電子治超問題的報道。視頻顯示,近年來,河南安陽的一些貨車司機不時收到有關超限運輸的罰單,有的司機兩年內收到58張罰單,罰款金額總計27.5萬元。這些罰單都源自“不停車稱重檢測”——在主路上埋設地磅,貨車經過時會被自動稱量,如果因超載導致車身超重,就會被視為超限運輸。這種方式也被稱為電子治超。
如果貨車確實存在超限拉貨的情況,被有關部門依法處罰,實屬正常。但不太正常的是,從記者暗訪和調查來看,對有些罰單,貨車司機是認的,但也有不少罰單,讓他們感覺莫名其妙——第一,他們經過地磅時,并未看到路邊相關屏幕上提示其車輛“涉嫌超限”;第二,有的罰款通知書甚至時隔一年才收到;第三,司機拉貨出場時也稱了重,當時并未超限,但到了“公家”的地磅上,就顯示超限了。暗訪還顯示,對超限車輛,當地執法部門并不要求卸載相關貨物,而是繼續“來去自由”,后續收罰單、交罰款即可。更有當地交通運輸局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相關人員表示,地磅可能有誤差,貨車得“勻速通過”,“財政都沒錢了,這叫執法到位,該罰的錢,必須得罰”……
治理貨車超載超限的目的很明確,保證交通運輸安全,保證駕乘人員及其他道路交通參與者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道路、橋梁等公共設施的使用壽命和性能等。但從上述暗訪中不難看出,當地執法部門對貨車是否超限、對超限后可能帶來的隱患和威脅,并不太關心,說白了,在他們看來,安全不重要、罰款才重要。這顯然不是道路交通執法的正確姿勢,背離了治超的初衷。
過去一段時間,一些地方的道路交通執法部門曾存在以罰代管、靠罰款創收等情況,但隨著依法行政的推進、社會治理能力和水平的提升,類似的做法逐漸“偃旗息鼓”。罰款只是手段,糾偏、整治才是目的,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逐漸成為基層執法的共識和要求。
具體到治理超限超載,《交通運輸部 公安部關于治理車輛超限超載聯合執法常態化制度化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中明確,聯合執法要嚴格執行“十不準”紀律,其中第七條就是“不準對違法超限超載車輛只罰款不卸載”。由此不難看出,上述地方的執法行為本身存在不規范問題。而且,超期送達處罰通知往往會造成當事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反復違法違規,進而被罰了又罰。這些都指向了“以罰代管”的老調重彈。
貨車司機掙的是辛苦錢,他們以車為家、與路為伴。吃口熱飯、洗個熱水澡、睡個安穩覺,對一些司機來說可能算是奢望。但公眾越來越意識到,貨車司機的工作連接著千家萬戶、連接著天南地北。新冠疫情期間,他們為保通保暢做出了貢獻,也承受了不少委屈。如今,他們忙碌的身影折射出各地經濟的恢復和活躍。對這樣一個群體,方方面面都應積極為其遮風擋雨,給其應有的尊重和保障。
近年來,為了維護包括貨車司機在內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諸多地方和部門出臺了不少規定和政策,落實落細了不少舉措,比如,最大限度把貨車司機吸引到工會組織中來,為他們送保險、送體檢、送法律服務等;“司機之家”建設工作不斷推進,其服務事項和渠道不斷豐富拓展。最近,交通運輸部制定《2023年開展關心關愛貨車司機專項行動工作方案》,提出將著力保障貨車司機合法權益,優化貨車司機從業環境,明確了今年工作的具體目標及時間表。如此現實語境下,用治超“斂財”進而誤傷貨車司機之類的事情實在不該發生。如果貨車司機確實違法了,當然應該依法懲處,但如果有個別地方和部門借執法權損害貨車司機的合法權益,則不應被輕縱。
無論傳統治超,還是電子治超,依法執法、精準執法,都是必然要求,同時,如果還能多些人性化考量,執法效果應該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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