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長三角地區一關務圈朋友向我吐槽,碼頭經營單位突然通知,原先可以不用繳納的海關查驗費要全額收取,此前數月沒有收取的全額補繳,希望聽到我對此事的看法和意見。
乍一聽,海關查驗收費似乎是一個十分簡單的問題,但實際情況遠非如此,希望我能夠用盡可能簡短的言辭把基本情況和個人意見表述清楚。
為了驗證進出口貨物和收發貨人申報是否完全相符,以保證國家的進出口管理規定得到充分實施,法律賦予海關諸多權力,其中一項就是海關可以對進出口貨物實施查驗。一旦確定查驗,就需要投入機械設備、場地及人工,把集裝箱從堆場運至指定的查驗場所,進行開箱、掏箱等一系列作業,這就不可避免會產生相應的費用。需要特別強調的一點是:這個費用因海關查驗而發生,但不是海關收取,而是提供吊箱、移箱、掏箱、裝箱等操作服務的專業公司或碼頭經營者收取,使用海關查驗費用這樣的表達并不準確,只是約定俗成而已。
國際上通行的做法是海關查驗所發生的費用均由提供查驗操作作業的服務機構收取,由收發貨人支付。由于海關查驗的目的、內容、方法、手段多種多樣,加上不同口岸的人工薪酬不同,國內不同口岸間查驗收費尚無統一標準,下表所列是本研究中心收集到的2019年部分口岸普通集裝箱貨物的查驗收費情況,全面情況比這個要復雜許多。
注:貨幣單位為元,計費單位為一個20英尺標準集裝箱。部分口岸因查驗作業單位不同收費會有差異,本表所列僅為比較常見的收費。
為了減輕進出口企業負擔,從2015年下半年開始,國家實施海關查驗費用免除政策,普通集裝箱進出口貨物只要查驗沒有問題的,即可享受這一免費優惠。原先由企業負擔的這部分費用改由國家財政支付,每年減輕企業負擔估計達到數十億元,總體實施情況良好,企業的獲得感十分顯著。
國家相關政策對免除查驗收費的范圍比較清晰,僅限于海關查驗部分。所以在關檢融合前,由國家檢驗檢疫機構實施的檢務查驗所產生的費用不在免除范圍。2018年關檢融合,最初的一年多時間里,海關查驗和檢驗檢疫查驗各自沿用舊制,相應的收費或免繳也按照老辦法執行,一切相安無事。但2019年,隨著關檢融合不斷推進,原先涇渭分明的海關查驗和檢務查驗統一合并為海關查驗,而相關的查驗費免除政策沒有作出相應調整,于是,一票貨物被海關查驗所產生的費用究竟該不該免除就成了一個懸而未決的問題。
原先海關查驗和檢務查驗的指令由兩個機構各自下達,兩類查驗在不同場所進行,免和不免的區分十分簡單,去年第四季度, 全國各口岸的關檢查驗深度融合宣告完成,具體體現為所有查驗指令統一由海關“查四”系統下達,查驗的目的指向既可能為了滿足單一的海關管理要求(如價格、商品歸類、數量、原產地等)或單一的原質檢機構的管理要求(如品質檢查、檢驗檢疫處理等),也可能同時實現雙重管理要求,面對這一新情況,海關查驗費究竟是收還是不收,哪些收,哪些不收,一直沒有人給出明確答案。大部分口岸僅僅按照查驗進行的場地來判定,港區內的,參照原海關查驗予以免除;港區外的,參考以前的檢務查驗實行收費。
然而,進入2020年三月之后,部分口岸通知收發貨人,在港區內進行的部分查驗(即原檢務查驗)要按照免收政策實施前海關查驗收費標準收取查驗費,并且從去年第四季度至今沒有收取的部分查驗費需全額補繳。但進出口收發貨人及代理通過比較發現,原先在港區外進行的檢務查驗絕大部分僅為開門察看,時間快、 操作便捷,收費很低,查驗整合后轉移進入港區進行情況大不相同,除了時間長、手續復雜、費用大幅度上升。以下是該口岸關務、檢務查驗整合前后某法檢類商品查驗費用變化情況:
以上這種查驗作業收費新安排給企業帶來諸多問題:
一是負擔加重,相同的一票共計10個柜子的進口原木,收發貨人需要支付的檢務查驗費用將由原先的270元(通常為30%查柜比例,其中3個集裝箱接受開門檢查,90*3=270元)增加為現在的3000元(目前的實際情況為70%查柜比例,其中4個開門檢查、3個掏箱檢查300*4+600*3=3000元),增加了整整10倍,企業感受可以想象;
二是進口貨物通關手續絕大多數為貨代接受進口商委托辦理,要求此前數月沒有收取的費用補繳,連個正式的文件、通知都沒有,進口商不接受代理企業追索甚至導致代理關系解除了的,該如何處理?
三是日后出現海關查驗,有的收費、有的免收,代理又該如何向委托方解釋?
1) 關檢融合是中國出入境管理制度的革命性改革,關務、檢務查驗的整合屬于機構改革“化學反應”的應有內容,理當如此,但竊以為,整合絕對不是簡單的拼接,企業目前面臨的困境根子還是在于關檢查驗融合的制度本身存在缺陷;
2) 關檢融合前,關務查驗和檢務查驗原本就是貿易便利化當中最為突出的兩大難點,十分復雜,特別是檢務查驗,廣義來說,包含了涉及商品品質以及動物、植物、衛生管理目的熏蒸、殺蟲、消毒、檢測、鑒定等多種多樣的管理措施,把兩項復雜且存在諸多難點的制度進行整合,無疑是難上加難??茖W、理性的處理方法是先對兩者進行深入、透徹的研究,把實施整合所必須應對、解決的問題作出相應的周全安排,形成系統、合理的實施方案,循序漸進地推進方為上策;
3) 新的查驗制度如果繼續對關務查驗和檢務查驗分別實施不同的費用減免政策,應該通過正式的法令規章作出明確分類并公布相應的分類標準;
4) 新的海關查驗制度幾乎涉及到進出口收發貨人、碼頭、倉庫、堆場、貨代、報關等諸多行政相對人,制度的變革、調整應該按照法定程序,在實施前廣泛征求行政相對人的意見;
5) 如果對檢務查驗繼續實施收費,那么,在海關查驗操作的服務受自然條件限制,無法實行充分的市場化的客觀實際情況下,港區內、港區外以及各種不同類型的查驗的收費標準是否應該由國家相關機構通過價格聽證會確定其收費標準。
為了減少新冠疫情對企業巨大的負面影響,最大限度護住中國外貿進出口“基本盤”,中央各相關部委辦緊急行動,研究采取了一系列包括信貸、稅收、保險等方面的紓困、減壓及通關便利措施,在這樣的大背景下,對海關查驗究竟是收還是不收,負責此項政策制定和實施的財政、海關及交通、口岸等管理機構盡快研究提出彌補性措施,及時解除企業的后顧之憂。
DeepSeek火出圈,AI和大模型將如何改變物流行業?
3489 閱讀800美元不再免稅,T86清關作廢,跨境小包何去何從?
2345 閱讀凈利潤最高增長1210%、連虧7年、暴賺暴跌……物流企業最賺錢最虧錢的都有誰
2272 閱讀浙江科聰完成數千萬元A2輪融資
2172 閱讀AI紅利來襲!你準備好成為第一批AI物流企業了嗎?
2101 閱讀供應鏈可視化:從神話到現實的轉變之路
1518 閱讀運輸管理究竟管什么?
1385 閱讀Deepseek在倉庫規劃中的局限性:基于案例研究
1410 閱讀2024中國儲能電池TOP10出爐
1298 閱讀傳化智聯集成DeepSeek,深化AI大模型物流場景應用
1289 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