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友們大家好!
貨車寶聯合中物聯公路貨運分會,每周為卡友提供最新限行政策匯總內容。
4月10日至4月16日期間,各地貨車限行政策內容主要為:
1.安徽、廣東、湖北等地對貨車通行政策做進一步調整和優化;
2.山西、河北、山東多地加強對貨車進城管控。
建議大家收藏轉發,避免扣分罰款,繞路!
佛山市順德區勒流街道杏良中路(發展一路路口至鎮東大街路口)實施貨車禁行
為改善道路交通環境,經會同各有關部門研究,決定從2023年4月15日起,對順德區勒流街道杏良中路(發展一路路口至鎮東大街路口)實施貨車禁行交通管制措施,廣大駕駛員朋友要注意哦!
具體管制措施
一、7:00至9:00、17:00至19:00禁止中型(含)以上貨車和專項作業車通行。
二、以上交通管制措施設置一個月教育過渡期至2023年5月15日。
貨車禁行路段交通管制措施示意圖
設置1個月過渡期
過渡期內,對違反規定的車輛進行警告教育;過渡期后,在禁行時間違反規定進入相關路段的貨運車輛 ,交警部門將依法予以記1分、罰款200元的處罰。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記1分,罰款200元。
貨車寶貨車導航提醒:
措施自2023年4月15日起正式實施,請廣大交通參與者給予充分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自覺遵守本通告規定,遵照交通標志指示通行,守法出行。
汕頭市進一步加強泥頭車錯峰通行交通管理
為有效提升汕頭市中心城區道路交通環境,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障我市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汕頭市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有關交通環境提升工作的要求,汕頭市公安局決定在我市中心城區部分道路對泥頭車實施錯峰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稱泥頭車是指專門用于運輸砂石、水泥、煤炭、渣土、泥漿等散裝物件、廢棄物等大(中)型貨運車輛。
二、泥頭車進入汕頭市城市中心區域行駛,應當嚴格按照《汕頭市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事先報汕頭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備案審查,并按照指定的時間、路線行駛;其中,從沈海高速公路途徑汕頭海灣大橋誤入汕頭市中心區域的泥頭車,允許車輛借道從海灣大橋右轉進入中陽大道,再從中陽泰星路口調頭行駛至汕頭收費站重新進入沈海高速公路。
三、汕頭市城市中心區域為《汕頭市人民政府公告》(汕府〔2020〕52號)公告的中心區域范圍(詳見附件1)。
四、泥頭車在下列路段每天7:30-9:00和17:00-19:00兩個時間段實施錯峰通行:
1.國道324線磊廣跨線橋潮陽往汕頭市區方向入口(輔道推后至磊廣大道路口)-礐石大橋路段(國道228重疊段)。
2.國道206線(大學路)潮汕路-蓮塘路路段。
3.省道233線(潮汕路)大學路-月浦高架橋潮州往汕頭市區方向入口(輔道推后至月埔高速出入口)路段。
4.市區部分連接國道的城市主干道及橋梁:南濱路(西澳路-礐石大橋入口)、礐石大橋。
因特殊情況確需在上述錯峰通行路段行駛的,應當事先報汕頭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備案審查,并按指定的路線和時間行駛。
五、泥頭車違反上述錯峰通行交通管制措施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汕頭市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罰款并記分。
泥頭車進入汕頭市城市中心區域行駛未按公安交警部門指定的時間、路線行駛,除依法進行處罰并記分外,半年內對該運輸車輛不予核發備案證;再次發生的,一年內不予核發備案證;第三次發生的,兩年內不予核發備案證。
貨車寶貨車導航提醒:本通告有效期從2023年4月10日開始,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六安市進一步放寬城市物流配送車輛通行限制措施
為進一步便利城市物流配送車輛入城通行,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規定,決定在現行通行規定的基礎上,進一步放寬城市物流配送車輛通行限制措施,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車長不超過6米且總質量不超過8噸的中型廂式貨車(黃牌),除早晚高峰時段(7:00-9:00,17:00-19:00)進城需申辦貨車電子通行碼通行外,平峰時段不再限制通行。其他類黃牌貨車禁限行規定不變。
二、因生產生活、重點工程建設等原因,確需在禁限行時段進入禁限行區域的,可通過“交管12123”APP或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申領貨車電子通行碼,按規定路線時間通行。
三、本通告適用于霍邱、舒城、金寨、霍山縣及葉集區城區等全市范圍城市道路,各縣區不再另發通告。
貨車寶貨車導航提醒:本通告自2023年4月10日起實施。
淮安市優化和改進主城區貨運機動車通行(征求意見稿)
4月11日,淮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發布通告,為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緩解主城區貨運機動車通行難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規定,以及公安部、省公安廳相關文件精神,淮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起草了《關于優化和改進主城區貨運機動車通行管理工作的通告(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23年4月16日17:00。公眾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
1.通過電子郵件將意見發送至:hajjzxk@163.com。
2.通過信函將意見郵寄至:淮安經濟技術開發區深圳路22號交警支隊,并在信封上注明“關于優化和改進主城區貨運機動車通行管理工作的通告公開征求意見”字樣。
關于優化和改進主城區
貨運機動車通行管理工作的通告
(征求意見稿)
為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緩解主城區貨運機動車(以下簡稱“貨車”)通行難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規定,以及公安部、省公安廳相關文件精神,現決定對主城區貨車通行管理工作進行優化和改進。通告如下:
一、載質量1.5噸(含)以下貨車在主城區道路不限制通行(高峰期除外)。
二、除健康東路(翔宇北道至淮海北路段)、健康西路(淮海北路至北京北路段)、淮海東路(水渡廣場至淮海廣場段)、淮海西路(淮海廣場至北京北路段)和淮海北路(漕運路至大同路段)外,藍牌、綠牌貨車在主城區道路不限制通行(高峰期除外)。
三、黃牌貨車按照原禁區范圍及要求實施交通管理。
四、除輕型多用途貨車(皮卡車)外,快速路禁止一切貨車通行。
五、確需進入限行區域、路段的貨車,報公安機關批準后,按照指定的時間、路線通行。
六、違反上述管理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七、高峰期時間。
1.早上高峰時間:7:30-9:00。
2.中午高峰時間:11:10-12:10。
3.下午高峰時間:13:00-14:30。
4.晚上高峰時間:17:00-19:30。
貨車寶貨車導航提醒:本通告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鳳陽縣進一步優化便利城市配送貨車通行
為進一步便利配送貨車在城市道路通行,根據省、市公安機關關于服務企業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相關工作部署,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決定在現行貨車通行管理規定的基礎上,進一步放寬相關限制措施,現通告如下:
一、實行全縣“一網通辦”。在全縣全面推廣應用城市貨車電子通行碼,企業、駕駛人可通過交管“12123”APP 申領城市貨車電子通行碼,實現全縣“一網受理、一次辦結、全程網辦”。
二、放寬通行限制。車長不超過6米、總質量不超過 8噸的中型廂式貨車,除每日高峰時段受禁區通行限制外,平峰期不再限制通行(無需申領城市貨車電子通行碼)。
三、便利企業群眾申請。針對申辦過程中存在缺少次要材料等情況,經審查不違反規定情況下先審批通過。對外地貨車因故(系統故障、未及時進行企業備案等情形)無法申辦城市貨車電子通行碼進入禁區的,予以特事特辦,準許通行。
貨車寶貨車導航提醒:本通告自 2023 年 4月 15日起施行。
孝義市加強市區貨運車輛管控
為保障我市人民群眾出行安全,不斷優化區域道路交通環境,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現將孝義市區貨運車輛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禁限行車輛
1、三軸(含)以上貨運車輛
2、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
二、禁限行區域及時間
1、孝義市建成區內東起中和路,南至梧桐街,西至孝汾大道,北至北外環核心區域范圍內禁止通行。
2、孝義市城市快速路時代大道全路段禁止通行。
3、高陽農業園區內的S340連接線至崇文街西延路段、孝興街和府前街西延路段早6時至晚10時限制通行。
4、工業園區內的吳汾路早6時至晚10時限制通行。
三、通行條件
載運農副鮮活產品、搶險救災物資運輸車輛、應急保障救援車輛、道路清掃灑水車輛等民生領域車輛,不受此限制。
四、繞行路線
中陽和介休、孝義建成區核心區域東部企業互通車輛可繞行梧西線、薛三線和S243省道。
五、管制措施
在實施過程中貨運車輛、危化品運輸車輛違反交通管制規定強制通行、載物行駛時拋灑運載貨物的和不按規定使用封閉貨箱或者采用其他方式封閉的,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貨車寶貨車導航提醒:本通告自2023年4月10日零時起實施。
贊皇縣主城區道路貨車限行
為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營造城區道路交通良好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發生,有效降低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持續改善空氣質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規定,結合轄區道路交通實際,現將主城區道路黃牌貨車限行措施通告如下:
一、管控路段、時間
(一)24小時禁止通行路段
石臼山街(不含)-嶂石巖路(不含)-京贊街(含)-濱河路(含)合圍區域為城區道路,以上合圍區域內所有道路全天禁止黃牌貨車通行。
京贊街禁行區域為嶂石巖路至濱河路路段、濱河路禁行區域為京贊街至石臼山街路段。
(二)早中晚高峰限時通行路段
石臼山街、嶂石巖路分時段禁止車輛通行,禁行時段為早7:30-8:30,中11:30-12:30,晚17:30-18:30。
二、禁止通行車輛類型
車輛總質量大于4.5噸(含)的黃牌車輛(重型貨車、中型貨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專項作業車)、黃標車。
三、允許通行車輛類型
1、執行緊急任務的軍警車輛、消防車、救護車、郵政專用運輸車、工程搶險車等特種車輛。
2、城市公共管理部門的清障車、道路養護車輛、工程作業車、灑水車、清掃車等車輛正常作業期間不受貨車限行規定限制。
3、清潔能源貨運車輛。
四、確需在禁行區域通行的,持有關證明、行駛證及項目管理部門證明到交警大隊申請辦理臨時通行證,并按照臨時通行證指定時間、路線通行。
五、對違反通告規定在禁行區域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采取現場和電子警察抓拍方式進行取證,并依法予以處罰。
六、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此前發布的通行措施與此通告沖突的即行作廢,限行措施以本通告為準。
七、本通告由贊皇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負責解釋。
五蓮縣進一步加強貨車通行秩序管理
為維護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深化機動車污染防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山東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等相關法律規定,現將加強五蓮縣城貨運車輛通行管理的措施通告如下。
一、因生產、經營、生活、施工需求或其它特殊情況,確需在禁行范圍內通行的貨車,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通行證,按規定時間和路線通行;遇有重污染等惡劣天氣時,按照工作部署和相關預案要求,停止辦理相關車型通行證,已辦理通行證的,按照交通管制措施執行;對違反規定通行禁行道路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對執行緊急任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等特種車輛不受限行區域路段和時段的限制。
二、本通告所指貨車包括單位或個人所屬的中型以上普通貨車、工程運輸車、專項作業車、道路救援車等車輛,以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輕型以上)。其中,本通告所稱工程運輸車是指重型自卸貨車、重型特殊結構貨車、重型罐式貨車,以及其他用于運輸渣土、砂石、建筑用料和廢料的各類中、重型貨車、掛車。
三、城區貨車禁行范圍為黃海路以南、五蓮山路以北、濱河路以東、浙江路(含)以西、長青路、濱河路范圍內道路。其中,山東路(黃海路至五蓮山路)為核心范圍,原則上不予審批通行證。核心范圍外的黃海路以南、五蓮山路以北、濱河路以東、浙江路(含)以西、長青路(黃海路至五蓮山路)24小時禁行貨車(辦理通行證后允許通行)。濱河路(黃海路至五蓮山路)為危化品運輸車輛禁行區域,辦理通行證后允許通行。
四、禁區通行證分為普通貨車通行證、渣土運輸車通行證、建筑垃圾運輸車通行證、危險化學品運輸車通行證、載貨專項作業車通行證、非載貨專項作業車通行證和城市配送車通行證,以下簡稱“通行證”。
五、“通行證”實行網上申請辦理的方式。可通過“交管12123”APP申請辦理相關業務,審批時限最長為3個工作日。
六、申請“通行證”需提交的材料。
普通貨車通行證:申請單位或個人應當按規定填寫駕駛人及車輛相關信息,提交行駛證、駕駛證、生產運輸相關憑證(合同、收據、送貨單等)等材料,同時簽訂《貨車通行禁區安全承諾書》。
渣土運輸車通行證:申請單位或個人應當按規定填寫駕駛人及車輛相關信息,提交行駛證、駕駛證、生產運輸相關憑證(合同、收據、送貨單等)等材料,同時簽訂《貨車通行禁區安全承諾書》。
建筑垃圾運輸車通行證:申請單位或個人應當按規定提交行駛證、駕駛證、生產運輸相關憑證(單位證明、收據、送貨單等)等材料,同時簽訂《貨車通行禁區安全承諾書》。
危化品運輸車輛通行證:申請單位或個人應當按規定填寫駕駛人及車輛相關信息,提交承運單位《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運輸車輛《道路運輸證》、押運員上崗資格證、身份證、生產運輸相關憑證(合同、收據、送貨單等)等材料,同時簽訂《貨車通行禁區安全承諾書》。
載貨專項作業車通行證:申請單位或個人應當按規定填寫駕駛人及車輛相關信息,提交行駛證、駕駛證、生產運輸相關憑證(合同、收據、送貨單等)等材料,同時簽訂《貨車通行禁區安全承諾書》。
非載貨專項作業車通行證:申請單位或個人應當按規定填寫駕駛人及車輛相關信息,提交行駛證、駕駛證,同時簽訂《貨車通行禁區安全承諾書》。
城市配送車通行證:是指運輸生活必需品、鮮活農產品、冷藏保鮮產品、郵政寄遞等涉及民生的配送車輛,申請單位或個人應當按規定填寫駕駛人及車輛相關信息,提交行駛證、駕駛證、生產運輸相關憑證(合同、收據、送貨單等)等材料,同時簽訂《貨車通行禁區安全承諾書》。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通行證”申請。
(一)車輛處于違法未處理、逾期未審驗狀態的;
(二)駕駛證處于暫扣、扣留、逾期未審驗狀態的;
(三)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含變型拖拉機)、農用輪式機械車、三輪汽車、人力三輪車、電動四輪車不予辦理通行證;
(四)車輛或駕駛人存在交通安全隱患,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銷已取得的通行證。
(一)因酒駕、醉駕、毒駕、闖紅燈、超載50%(含)以上、超速50%(含)以上、未按規定懸掛機動車號牌、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號牌、非法改裝等交通違法行為被公安機關查獲的;
(二)發生致人重傷或死亡的有責道路交通事故的。
九、“通行證”有效期最長不超過30日。其中,中型以上非載貨專項作業車只能申請最長有效期為3日的“通行證”。
十、審批的通行路線應包含起點、終點及途經道路,起點和終點、轉向點應當明確具體位置,途經道路應當為連貫路線。
十一、通行時間應當避開以下交通高峰時段。
5月1日至9月30日:7:00—9:00、11:30—12:30、13:30—14:30、16:00—19:00(其中,建筑垃圾運輸車輛禁行時間為17:00—19:00);
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7:00—9:00、11:30—12:30、13:00—14:00、16:00—19:00(其中,建筑垃圾運輸車輛禁行時間為16:00—18:30)。
貨車寶貨車導航提醒:本通告自2023年4月15日起施行。
京山市優化調整中心城區貨車禁限行(征求意見稿)
為優化和改進城市配送貨車通行管理,持續改善空氣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及根據市政府相關工作的部署,需對京山中心城區貨車禁限行管理措施進行優化調整,具體如下:
一.調整管控區域、路線、時間、車型
1.調整管控區域
中心城區禁限行區域調整為:楚望大道以東,新陽大道以南,盤堰路以西,南環路以北的圍合區域。
2.調整管控車型及時間
國四及以上排放標準的普通城市配送貨車、低速載貨汽車在22:00至次日6:00時段,在中心城區禁限行區域通行不受限制。
新能源城市配送貨車在9:00至17:00、19:00至次日7:00平峰時段,在中心城區禁限區域通行不受限制。
城市配送貨車是指城區道路內從事貨物運輸服務的廂式貨車、封閉式貨車,不包括危險貨物運輸車、工程運輸車。
3.調整管控線路
大(中)型貨車沿新陽大道、老柳河路、永興大道沿G347國道至許廣高速京山站上下高速通行,通行G240國道武荊高速京山南站出口至錢場鎮路段的均在武荊高速京山南站上下高速。
南環線漢口學院至溫泉路,G240國道自武荊高速京山南出口至城區的京山大道,均納入城區道路實行大(中)型貨車禁行。
年檢貨車實行報備后僅限在新陽一路、新陽二路、新陽三路、紺弩大道通行。
二.管控措施
1.備案通行。因生產、經營、運輸生活必需品及城市建設項目等確需途經限行區域的,必須提前報公安交管部門審批,按審批時間、路線限時通行。運輸砂石料的貨車不在備案通行范圍內。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限行車輛將納入公安交管部門黑名單,采取取消通行證、限制核發通行證、禁止駛入等懲戒措施。凡車輛車身不潔、載運物拋灑飄散的,不按審批規定時間和路線行駛的,企業和車輛交通違法及交通事故突出的,或者提供虛假證明材料騙取通行證的。
3.公安交警部門啟動交通技術監控設備,對違反規定的通行車輛進行抓拍取證并依法處罰。對砂石料運輸車輛超載、拋灑的,對涉及的市域內源頭企業嚴格按照“一超四罰”進行處理。
三.部門職責
1.各鎮(街道):對轄區內的礦山企業、重點貨運源頭企業開展上門宣傳,講清限行政策,做好服務工作,督導礦山等重點貨運源頭企業控制日運輸量。
2.公安交管部門:一是嚴把備案審批關,因生產、經營、運輸生活必需品及城市建設項目等確需途經限行區域的,必須提前報公安交管部門審批后按審批時間、路線限時通行。不按審批規定時間和路線行駛的,企業和車輛交通違法及交通事故突出的,或者提供虛假證明材料騙取通行證的要納入黑名單。二是組織力量在禁限行路段特別是新增的禁限行路段開展執法工作,同時公安交警部門啟動交通技術監控設備,對違反規定的通行車輛進行抓拍取證并依法處罰。
3.交通部門:交通執法部門要常態化與公安交警部門開展路面聯合執法,對超限超載拋灑車輛,嚴格實行雙源頭倒查和“一超四罰”,督促源頭企業嚴格按照國家標準進行運輸,減少車輛因超載引起的拋灑。
4.環保部門:督促市域內礦山企業建設維護好運輸車輛沖洗設施,車輛出廠時必須沖洗,從而保障車輛清潔出廠上路行駛。
5.城管部門:牽頭組織加強中心城區建筑垃圾運輸處置的監督檢查,統籌施工源頭和運輸過程監管,督促建設施工企業與工地加強現場貨運車輛監督管理,嚴禁接受車輛進入工地超限超載裝載貨物,建立渣土車年審和聯勤執法制度,發現違法運輸行為由交警按章處置,由各職能部門對貨運源頭進行相應處置。
6.應急局、自然資源與規劃局:根據各自職責,做好砂石料等重點貨運源頭企業的監管,按照道路設計承載能力,引導礦山企業合理分流,配合其他職能部門的禁限行措施。依法清理整治不符合規定的采石場,有效切斷非法源頭,減輕道路交通運輸壓力。
四.其他要求
1.微型載貨汽車、皮卡型輕型載貨汽車在中心城區禁限行區域通行不受限制。
2.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工程搶險車等特種車輛,以及灑水車、環衛清掃車,在中心城區禁限區域通行不受限制。危險貨物運輸車原則上不予核發通行證,特殊情況確需在中心城區禁限區域通行的,以運輸單位或用貨單位名義向公安交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
3.禁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的貨車在中心城區禁限行區域通行。遇有重大活動、節假日、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等特殊情況限制通行的,另行向社會發布通告。
渭南市主城區過境大中型貨車及低速載貨汽車分流繞行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減少機動車尾氣對我市空氣質量的影響,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根據《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陜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及省、市關于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要求,現決定對渭南主城區過境大中型貨車及低速載貨汽車等有關車輛實施限行管理措施。現就相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行時間
自2023年4月14日起,每天7時至20時。限行截止時間另行通告。
二、限行區域
1、310國道、107省道(渭清路)渭南主城區全段,具體為310國道臨渭區老城東段三叉口至高新區新老310國道交匯處,以及107省道(渭清路)與310國道丁字至107省道韓馬坡三叉口;
2、連霍高速渭南主城區段(老高速公路);連霍高速渭南西收費站禁止大中型貨車和低速載貨汽車出入。
三、限行車輛
渭南主城區過境大中型貨車、低速載貨汽車;柴油三輪車、拖拉機等所有冒黑煙、排放不達標車輛。
四、其他規定
1、限行時段內,所有大中型貨車及低速載貨汽車請提前選擇連霍高速、榆蘭高速、京昆高速擇路繞行;
2、確需進入渭南主城區限行路段的涉及民生工程等車輛需在轄區交警大隊備案并按照規定時間和路線安全有序通行;
3、渭南主城區道路現行禁限行管理措施保持不變;
4、本通告與此前分流繞行規定內容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為準;通告發布單位將根據大氣污染檢測數據對限行規定進行適時調整,對違反本通告的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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