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一名法官周三裁定,達能公司必須面對一項訴訟,該訴訟對其依云礦泉水瓶上的“碳中和”聲明提出質疑。
提起集體訴訟的消費者稱,如果他們知道達能的生產過程會向大氣中排放二氧化碳或造成污染,他們就不會購買依云
在一份長達 30 頁的判決書中,紐約懷特普萊恩斯的美國地區法官尼爾森-羅曼稱“碳中和”(Carbon Neutral)是一個模棱兩可的術語,會讓消費者感到困惑,并稱達能“期望過高”,讓消費者無法從依云的標簽上了解其含義。
原告是加州的斯蒂芬妮-多里斯(Stephanie Dorris)和馬薩諸塞州的約翰-阿克修塔基斯(John Axiotakis),他們說,他們在 2022 年花高價購買依云,誤以為“碳中和”的說法意味著依云水更環保。
在本案中,依云天然泉水的生產商和銷售商因涉嫌虛假和誤導性陳述其瓶裝水是“碳中和”的,并據此收取溢價而成為眾矢之的。原告代表全國所有購買了涉案水瓶的人尋求集體認證,原告聲稱該產品會導致二氧化碳釋放到大氣中,因此“碳中和”的說法并不屬實。訴狀還稱,即使被告依靠碳抵消來宣稱碳中和,“那也是虛假和誤導性的,因為專家指出碳抵消‘充滿挑戰、模糊的數學和難以證實的說法...……’”。
羅曼說,原告可能會提出欺詐、不當得利和違反明示保證的索賠,并根據加利福尼亞州和馬薩諸塞州的消費者保護法提出索賠。他駁回了根據紐約類似法律提出的索賠,但表示原告可以修改他們的訴狀。
達能公司及其律師均未立即回應置評請求。原告律師也沒有立即回應類似請求。
達能的產品還包括達能、Oikos 和 Activia 酸奶。
該訴訟是每年針對食品生產商提出的數百起集體訴訟中的一起,這些訴訟通常對食品生產商標簽的準確性提出質疑。
斯蒂芬妮-多里斯和約翰-阿克修塔基斯引用了Merriam-Webster詞典對“碳中和”的定義,即“不向大氣中凈增加二氧化碳”。達能表示,該詞的使用是因為產品通過了Carbon Trust的獨立認證,原告的觀點違背了科學和常識。
羅曼稱,現在判定誰是對的還為時過早。
他寫道:“【碳中性】一詞并不具有普通的日常含義,而是更具技術性和科學性。”他寫道:“因此,如果之前沒有為這個詞明確定義,那么當消費者在產品標簽上看到這個詞的時候可能會感到困惑。”
達能總部設在巴黎。其北美總部位于懷特普萊恩斯。該案簡稱多里斯等人訴達能水務美國公司案(Dorris v. Danone Waters of America),美國地區法院,紐約南區,第 22-08717 號。該案件于2022年10月13日受理,迄今已近1年零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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