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友們大家好!
貨車寶聯合中物聯公路貨運分會,每周為卡友提供最新限行政策匯總內容。
8月21日至9月1日期間,廣東、河南、安徽、陜西、江西、浙江、北京、江蘇、河北等省新增貨車限行政策。
建議大家收藏轉發,避免扣分罰款,繞路!
根據《廣東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有關規定,市公安局結合公安部便利貨車通行部署、相關渠道收集到的意見以及規范性文件的實施效果等因素綜合考慮,對禪桂新中心城區貨車限行措施進行了優化調整。現通過佛山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foshan.gov.cn)和佛山市公安局政務網站(http://fsga.foshan.gov.cn)發布通告,征求社會公眾的意見。
一、征求意見時間
自2023年8月22日至8月28日,共7個工作日。
二、意見反饋途徑
(一)信函:佛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收,通信地址:佛山市禪城區輕工二路1號,郵編 528000。為便于溝通、反饋信息,確保起草機關能夠完整了解所提意見,請提供意見的市民在信函封面中注明“禪桂新中心城區貨車限行征求意見”字樣,并留下姓名、聯系電話、電子郵箱等有效聯系方式。
(二)政務網站:可通過佛山市人民政府或佛山市公安局政務網站,在通告頁面留言反饋。
附件:關于優化調整禪桂新中心城區貨車限行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見稿)
關于優化調整禪桂新中心城區
貨車限行措施的通告
(征求意見稿)
為優化改進城市配送貨車通行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結合公安部便利貨車通行部署,經市政府同意,我局決定自2023年 月 日零時起,優化調整我市禪桂新中心城區貨車限行措施。現通告如下:
一、調整貨車限行范圍和措施
(一)禪桂新北片區限行范圍(不含高速公路):東以S47廣佛江珠高速公路及其輔道為界,南以東平水道為界,西以東平水道、佛山水道、佛山大道為界,北以海八路、佛山水道為界。由核心區域和其他區域兩部分組成,具體措施如下:
1.核心區域(東以桂瀾路、聯河路為界,南以魁奇路為界,西以佛山大道為界,北以海八路、佛山水道為界,見附圖A),每天6時至22時,禁止一切貨車通行,其它時段禁止中、重型貨車通行。
2.核心區域界線上的桂瀾路(海八路至魁奇路段)、聯河路(海八路至佛山水道段)、魁奇路(桂瀾路至佛山大道路段)、佛陳大橋,每天6時至22時,禁止中、重型貨車通行;海八路(謝邊立交至S47廣佛江珠高速路段),每天6時至22時,禁止一切貨車通行;佛山大道(謝邊立交路段至瀾石大橋),每天6時至22時,禁止一切貨車通行,其它時段禁止中、重型貨車通行。
3.其他區域(見附圖A1)每天7時至10時、16時至21時,禁止中、重型貨車通行。
(二)禪桂新南片區限行范圍(不含高速公路):東以S47廣佛江珠高速公路及其輔道為界,南以荷岳路、三樂路為界,西以佛山大道為界,北以東平水道為界。由核心區域和外圍區域兩部分組成,具體措施如下:
1.核心區域(東以百順道為界、南以富華路為界、西以吉慶道為界、北以東平水道為界,見附圖B)每天6時至22時,禁止一切貨車通行,其它時段禁止中、重型貨車通行。
2.其他區域(見附圖B1)每天6時至22時,禁止中、重型貨車通行,其它時段禁止重型貨車通行。
3.其他區域界線上的三樂路(佛山大道至荷村路口路段)和荷岳路(荷村路口至水口大道路段),每天6時至22時,禁止中、重型貨車通行,其它時段禁止重型貨車通行;佛山大道(三樂路路口至瀾石大橋路段),每天6時至22時,禁止一切貨車通行,其它時段禁止重型貨車通行。
二、本通告的貨車包括載貨汽車、專項作業車、掛車。
三、多用途貨車(皮卡車)、新能源輕型貨車、新能源微型貨車以及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不受上述措施限制。新能源中型貨車除高峰期(7:00—9:00、17:00—19:00)以外不受限制。
四、在限行區域內通行的貨車除遵守本通告外,還須遵守本市其他限制貨車通行的規定(如:佛山市政府關于國三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禪桂中心城區綠色物流區域貨車分類通行管理等)。本通告的貨車限行范圍和路段,以路面實際交通標志為準。
五、確須在上述道路限行時段行駛的貨車,通過“交管12123APP”向佛山交警部門申領貨車電子通行碼,在規定時間和區域路段通行。
六、本通告自2023年 月 日零時起施行。違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附件:優化調整禪桂新中心城區貨車限行措施區域示意圖
為加強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保護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市人民政府同意,自2023年9月1日起,我市將對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實施交通管制。
禁止通行時間:
7:00-9:00、16:00-20:00
禁止通行區域:
鳳清路(不含)—鳳深大道(不含)—中坳路—鳳崗沿河西一路—玉泉路—鳳泉西路—鳳凰圍一路—康佳路—昌盛路—鳳平路—新聯路(不含)—鳳清路連接范圍以內。
為加強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保護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公安局決定從2023年9月1日起對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實施交通管制。現通告如下:
一、全天禁止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通行區域
東江大橋下層(環城路路段)、梨川大橋和沙田大橋。
二、7:00-20:00禁止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通行區域
水鄉大道(東環路至港口大道)。
三、7:00-9:00、16:00-20:00禁止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通行區域
(一)莞城街道、東城街道、南城街道、萬江街道全轄區。
(二)石龍鎮:江南路(濱江西路至南二橋橋底)、裕興路、綠化路、興龍路。
(三)虎門鎮:白沙大路、白沙廣場路、白沙連升北路、創興路、站北路、長堤路、鎮口河邊路、東方下路、鎮口二區工業路、鎮業路、花城路、人民路、連升路、稔洲路、太寶路、社崗南路、體育路、虎門大道、海戰館路、百達大道、麒麟西路、駿馬路、懷北路、虎門大道(懷德段)、懷林路、新豐路、懷雅路、深上路、雅瑤路、上南路、樹安路、捷東路、長德路、金寧路、富民路、濱海大道(站北路立交至S3沿江高速出口)。
(四)中堂鎮:中麻路、新興路、振興路、潢新圍路、三涌一路、湛鳳路。
(五)望牛墩鎮:北環路(不含)—東興路(不含)—望牛墩大道(不含)—小享文明路—環城北路(不含)—京港澳高速望牛墩收費站匝道(不含)—望洪路(不含)—水鄉大道(7:00-20:00禁止通行)—中洪路(不含)—北環工業大道—北環路連接范圍以內。
(六)石碣鎮:政文路、濱江路(莞潢南路至廣源路)、沿江路(劉沙北路至銀河北路)、百花路(新風路至崇煥路)、石碣大橋、大王洲大橋。
(七)高埗鎮:振興路、振興四橫路、中心西路。
(八)麻涌鎮:水鄉大道(7:00-20:00禁止通行)—廣麻大道—興南路—西環路—東環路—水鄉大道連接范圍以內(不含上述邊界道路)。
(九)長安鎮:蓮湖路(不含環莞快速路至橫中路路段)—信垅路—花燈盞路—廣深港高鐵—莞長路(國道107,不含)—太安路(國道228,不含)—蓮湖路連接范圍以內。
(十)沙田鎮:除環保路、港口大道、進港北路、進港中路(作業區中路至港口大道)、作業區路、作業區北路、沙田大道(進港北路至明珠路)、明珠路(沙田大道至環保路)、渡輪路(環保路至銀河橋)、立沙島精細化工園區以外沙田鎮內所有道路。
(十一)道滘鎮:振興路、橋東大街、沿江路、馬洲新村路、虹南路(水鄉大道至永慶村委)、小河路(道滘公安分局至道滘大橋)。
(十二)洪梅鎮:洪梅大道(康澤路至商業街)、橋東路(洪梅大橋至洪金路)、商業街、沿河路、府前路、小康路、康澤路、建設路、豐景路—慶樺路、洪豐路—豐泰路。
(十三)厚街鎮:南環路—西環路—北環路—莞太路(省道256)—將軍路—環莞快速路—富康路—莞太路(省道256)—南環路連接范圍以內(不含上述邊界道路)、家具大道。
(十四)大嶺山鎮:莞長路(國道107,不含)—大嶺山大道(不含)—建設路—橫鎮西路—橫鎮東路—石大路(省道122,不含)—上場路—振華路—莞長路連接范圍以內。
(十五)寮步鎮:蟠龍路、香市路、寮城中路、金富路、教育路、大坣街。
(十六)大朗鎮:大源路、富民路、楊新路、迎賓路。
(十七)黃江鎮:黃江大道(公常路至環城路)、環城路(東進路至江北路)、公常路(創業一路至東進路)。
(十八)樟木頭鎮:莞樟路(省道357,不含)—永隆街—華翠路—新興街—南城路—荔苑路—樟深路(國道220,不含)—圩鎮蓓蕾街—新興街—莞樟路連接范圍以內及東城路、樟羅西城路、先威路、南城路、樟木頭大道、銀河北路、柏峰一路、石新大道(觀音山路口至銀河北路)。
(十九)清溪鎮:北環路—銀坪路—科技路—埔星西路—清溪大道—角嶺街—康怡路—荔橫路—香芒西路—北環路連接范圍以內(不含上述邊界道路)。
(二十)塘廈鎮:塘廈大道、環市東路、環市西路、環市南路、塘龍中路、迎賓大道、宏業北路、林電路、高裕北路、江源路。
(二十一)鳳崗鎮:鳳清路(不含)—鳳深大道(不含)—中坳路—鳳崗沿河西一路—玉泉路—鳳泉西路—鳳凰圍一路—康佳路—昌盛路—鳳平路—新聯路(不含)—鳳清路連接范圍以內。
(二十二)謝崗鎮:愛民大道(不含)—寶泰花園道路—振興路(不含)—銀湖一路—謝常路—愛民大道(不含)連接范圍以內。
(二十三)常平鎮:東江大道(茶山北路至常馬路)、體育西路、新城大道(翠珠路至第一小學路口)、荔園路、常平大道、中元街、振興路、市場路、東興路、站前西路、紅荔路、沿河東一路、沿河東二路、沿河東三路、沿河西一路、沿河西二路、沿河西三路、朗洲工業路、朗基圍路、過海路。
(二十四)橋頭鎮:橋鴻路—橋光大道—長青路—橋龍路—友誼路—橋光大道—中興路(不含)—蓮湖路(不含)—橋鴻路連接范圍以內、東江大道(茶山北路至常馬路)。
(二十五)橫瀝鎮:中山中路、天橋路。
(二十六)東坑鎮:東興東路、東興中路、東興西路、科技路、駿發路、駿發一路、駿發二路、駿發三路、東安路、橫東路。
(二十七)企石鎮:東江大道(茶山北路至常馬路)、寶石路、湖濱路、創業路、黃大仙路、振興路、振華路。
(二十八)石排鎮:東江大道(茶山北路至常馬路)、石崇大道(石排大道至海仔北路)、太和路(石排大道至李橫大道)、龍騰路(石排大道至東園大道)。
(二十九)茶山鎮:彩虹路—文化路—新石大路(省道122,不含)—衛生路—健康路—愛國路—羅山街—東岳路—茶園路—彩虹路連接范圍以內以及東江大道(茶山北路至常馬路)、紅峰路、站前路—茶興路(站前西路至茶南路)、金山路(茶南路至東山路)、振興路(茶京路至坑口治安隊)、校前路(第二小學路段)、竹園七巷(第二小學路段)。
(三十)松山湖高新區:松山湖片區所有道路(臺中路大朗站至美景路口除外)、生態園大道(東園大道至超橫路)、茶石路、月湖路、古村路、南朗路、燕嶺路、塘中路、文薈路、文和路、生態園12號路。
四、附則
(一)為自來水使用、發電生產、城市燃氣、加油(氣)站、應急救援、醫用氧等涉及國計民生項目提供保障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確需在限行時段路段通行的,可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報,經批準后方可通行。
(二)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通行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除遵守本通告外,還須遵守國家、省和我市限制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貨車通行的其他規定。
(三)本通告中的路段除特別注明外,均含所指道路。
(四)本通告中限行區內的國道和省道除特別注明外,不包含在限行區域內。對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的限行按照《關于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限時禁行高速公路的通告》(粵公規〔2021〕3號)的規定執行。
(五)本通告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8月31日。由市公安局發布,2020年5月1日起實施的《關于實施水鄉大道(東環路—港口大道段)貨運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東公〔2020〕186號)第三款同時停止執行。
為深化我縣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進一步提升城區道路交通通行能力,有效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連平縣公安局決定在以下路段啟用大中型貨車、工程車及危化品用車闖禁行交通違法行為抓拍設備,目前已完成標志標線及設備安裝調試。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設備安裝點位
(一)連平縣元善鎮東河村國道
G105 K2344+700。
(二)連平縣元善鎮江面村國道
G105 K 2349+800。
二、限行措施
(一)連平縣轄區國道G105大廣高速連平南高速路口至大廣高速連平北高速路口,每天7時至24時,禁止總質量大于4.5噸(含)大中型貨車、工程車、危化品用車通行。
(二)在限制通行的道路和時間段,載貨汽車確需通行的,應確保安全技術性能和車容車況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確保車輛大氣污染物排放達到環保部門規定的標準,依法申請并取得通行許可后,按指定時間、路線通行。(申請平臺網址:http://pass.60628.cn/)
(三)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和工程救險車,公共汽車、長途客車、出租車、校車、旅游客車、郵政專用車、運鈔車,環衛、園林、道路養護的專項作業車輛、殯儀館的殯葬車輛,懸掛使領館號牌車輛及經批準臨時入境外籍車輛,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限制的車輛,準許在禁行道路通行。
三、設備啟用時間
自2023年9月1日起,按照《連平縣人民政府關于限制105國道穿行城區路段大中型貨車、工程車及危化品用車通行的通告》相關要求,對在上述路段道路上發生的大中型貨車、工程車、危化品用車闖禁行交通違法行為進行自動抓拍,并上傳至公安交通管理集成指揮平臺進行非現場處罰。
請廣大司乘人員積極配合,注意觀察禁令指示標志,與公安部門共同努力,為全縣人民創造更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
為了進一步改善市區道路通行環境,提高貨運車輛通行便利,更好保障物流暢通、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文件的規定,結合宿遷實際,決定對市區貨運車輛禁行管理規定進行調整。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行車輛
各類貨運車輛以及牽引車、拖掛車、專項作業車、拖拉機(含變形拖拉機)等。
二、禁行區域及通行規定
市區禁行區域包括東至張家港大道(含)、南至南京路(不含)、西至250省道連接線(蔡龍線)(不含)、北至環湖大道(含)、235國道(不含)及其延伸相交路段的合圍區域,以及洋河新區城區范圍,市區禁行區域分為核心區域、中心區域、外圍區域、重點區域及特殊區域。
核心區域包括主城區、宿豫區、湖濱新區及洋河新區四個核心區域范圍。主城區核心區域:東至運河、南至項王路(含)、西至迎賓大道(含)、北至宿支路(含)合圍區域;宿豫區核心區域:東至西楚大道(含)、北至燕山路(含)、南至黃山路(含)、西至九龍江路(含)、長江路(含)的合圍區域;湖濱新區核心區域:東至235國道(不含)、南至運河、西至環湖大道(含)、北至環湖大道(含)、235國道(不含)及其延伸相交路段合圍區域;洋河新區核心區域:東至金樽路(不含)、南至南大街(含)、西至玉帶河路(不含)、北至洋河大道(不含)合圍區域。
以上區域除南湖路(平安大道至發展大道段)、廣場東道、廣場西道、駱馬湖路(平安大道至發展大道段)等4條路段24小時禁行外,其他路段早6:00至晚21:00禁止貨車通行,晚21:00至次日6:00需辦理通行證通行。
中心區域:東至西楚大道(含)、南至北京路(含)、西至通湖大道(含)、北至運河、延伸至宿支路合圍區域,不含核心區域。
中心區域范圍內,貨車早中晚高峰期(7:00-9:00、11:30-12:30、17:00-19:00)禁止通行,其他時間段可以辦理通行證通行。
外圍區域:中心區域以外的貨車禁行區域以及宿豫區、湖濱新區、洋河新區核心區域以外的區域。
外圍區域范圍內,晚21:00至次日6:00無需辦理通行證通行,其他時段需要辦理通行證通行。
重點區域:市區商業圈、醫院、學校等交通流量較大區域。
重點區域范圍內,除遵守所在區域(核心區域、中心區域、外圍區域和特殊區域)禁行管理規定外,還應當避開學生上放學重點時段、就醫重點時段、商圈人流集中時段等重點時段。上述時段具體時間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通行證時告知貨車駕駛人。
特殊區域:洋河大道、上海路、迎賓大道、北京路等快速路(未來建成的快速路通車后同步納入禁行區域)。
快速路(含高架)禁止中重型貨車通行,地面輔道參照所在禁行區域管理規定進行管理。
三、特殊通行規定
1. 皮卡車(輕型多用途貨車)無需辦理通行證,不受貨車禁行區域管理限制,在市區范圍內均可通行。
2. 新能源和藍牌輕型以下廂式、封閉式貨車無需辦理通行證,不受貨車禁行區域管理限制,除早中晚高峰時段(7:00-9:00、11:30-12:30、17:00-19:00)外均可通行。
3. 軍警用運輸車輛、消防車、運鈔車、醫療救護車,電力、通訊、水利、燃氣等工程搶險車,無需辦理通行證,不受貨車禁行區域管理限制,在市區范圍內均可通行。
4. 有其他特殊通行需求的,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審核批準后可以通行。
5. 如遇市區重污染天氣、惡劣天氣等特殊情況,禁行通行政策按照相關通告執行。
本通告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原2018年宿遷市公安局發布的《關于調整市區貨運車輛禁行區域的公告》同時予以廢止。
對違反禁行規定的行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給予處罰。
為進一步加強雙鳳鎮道路交通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與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省市等關于道路通行的相關規定,決定從 2023年9月1日起對雙鳳鎮部分區域、道路實施貨運機動車等禁止、限制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現通告如下:
一、禁止、限制通行區域及道路
(一)禁止、限制通行區域及道路1
北至雙浮公路(不含),東至G204(不含),南至鳳南路(不含),西至鳳苑路,其中限貨區域內鳳林路(鳳苑路-中市北路)路段和中市北路(鳳林路-鳳南路)路段貨運車輛允許通行。
(二)禁止、限制通行區域及道路2
東至迎新路,南至建業路(不含),西至沿塘路(不含),北至建湖路。
(三)上述區域外禁止、限制通行道路
湖濱路(廣州西路~東平路)
新周公路(太倉市新周治安卡口~沿塘路)
川西路(新周公路~廣州西路)
二、禁止、限制通行區域及道路通行規定:
1.禁止貨運機動車和專項作業車(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等特種車輛以及輕型多用途貨車除外,23時至次日6時期間核載8噸及以下城市配送貨車除外) 在禁止、限制通行區域及道路上通行。
2.全天禁止三輪機動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電動及人力三輪車在禁止、限制通行區域及道路上通行。
3.禁止、限制通行區域及道路禁止鳴喇叭。
三、貨運機動車等通行證辦理辦法:
因實際需要進入禁止、限制通行區域及道路的貨運機動車和專項作業車,車主或車輛管理人可以登錄“太倉交警”微信公眾號或者“交管12123”APP,按照相關提示填寫錄入申請資料。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準后發放通行證,車輛駕駛人按通行證規定時間和路線行駛。
四、學校周邊貨運機動車等禁止通行規定:
學校周邊道路07:00~09:00、15:00~19:00,禁止貨運機動車和專項作業車通行且不發放通行證。(節假日除外)
學校周邊貨運機動車等禁止通行路段:
(1)雙鳳中心小學:鳳北路(鳳雅路至棲鳳路)
(2)雙鳳中學:棲鳳路(鳳北路至雙浮公路)
(3)雙鳳幼兒園:鳳北路(棲鳳路至中市路)
(4)新湖小學:迎春路(維新路至建湖路)
(5)新湖幼兒園:馬涇路(迎春路至迎川路)
本通告未盡列的道路禁止通行、限制通行措施,按照道路實際交通標志、標線指示通行。
宜興市增加貨車限行區域
為進一步優化城市道路通行環境,保障道路通行有序安全,交警部門將對部分城市區域納入貨車限行范圍,公告如下:
一、限行區域
1、東郊區域:慶源大道(不含)、王婆河路、東氿大道、巷頭路等構成的環線范圍以內道路。
2、廣匯區域:慶源大道(不含)、宜北路(不含慶源大道路口至巷頭路口)、紅塔路(不含)、巷頭路等構成的環線范圍以內道路。
二、限行車輛
中、重型載貨汽車、專項作業車輛等。
三、限行時間
每日6時至22時,確需在限行時間內進入限行區域內的車輛可以到宜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辦理限行區域通行證并按規定時間、線路通行。
本公告自2023年9月1日起實施。
為進一步改善鎮海區道路通行環境,緩解交通擁堵,促進市民文明出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決定自2023年8月27日起在以下路口、路段啟用電子警察設備,對違反交通信號燈通行(闖紅燈)、未按導向車道指示方向行駛、“駕駛機動車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違反禁止標線通行、違反禁令標志通行、逆向行駛、違法停車、超速行駛、未禮讓行人、“非機動車闖紅燈、不按規定佩戴頭盔、違法載人、逆向行駛、未按車道行駛”、行人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抓拍。現將設置情況公告如下:
燈控路口電子警察點位:
1、永樂東路與愛登路東口、西口
2、愛登路與永樂東路南口
3、永樂東路與永樂東路366弄東口、南口、西口
4、永樂東路與桂平路東口、西口
5、桂平路與永樂東路南口、北口
6、永樂東路與妙音路東口、南口、西口、北口
7、永樂東路與耕漁南路南口、西口、北口
8、永茂東路與永樂東路366弄東口、西口、北口
9、永茂東路與愛登路東口、西口、北口
10、永茂東路與妙音路東口、西口、北口
11、永茂東路與耕漁南路東口、西口、北口
12、永茂東路與桂平路東口、北口
13、永平東路與耕漁南路南口、北口
14、妙音路與永平東路南口、北口
15、永平東路與妙音路西口
16、永平西路與金華南路東口、南口、西口、北口
17、鎮駱西路與南二路東口、南口、西口
18、鎮駱西路與貴安路東口、南口、西口
19、鎮駱西路與耕漁路東口、南口、西口、北口
20、鎮駱西路與勝一路東口、西口、北口
21、南二路與貴安路東口、西口、北口
22、南二路與耕漁路東口、西口、北口
23、南二路與貴妙線東口、南口、西口、北口
24、妙音路與中馬路南口、西口、北口
25、妙音路與繁星路南口、西口、北口
26、妙勝路與繁星路東口、南口、西口、北口
27、莊南公路與永樂路南口、西口、北口
28、莊南公路與共建路東口、南口、西口、北口
29、西大河南路與永平西路南口、北口
30、同心路與同源路東口、南口、西口
31、官倉路與澄衷路南口、西口、北口
32、同源路與清泉路東口、南口、西口、北口
33、東開路與盛興路東口、南口、西口、北口
34、汶駱西路與黃保路東口、南口、西口
35、東邑南路與永樂西路東口、南口、西口、北口
36、金華南路與永樂西路東口、南口、西口、北口
37、西大河南路與永樂西路東口、南口、西口、北口
38、東邑南路與永和西路東口、西口、北口
39、風華路與金河路東口、西口、北口
40、風華路與金川路東口、西口、北口
41、風華路與永旺路東口、西口
42、濱海路與明海路東口、南口、北口
43、329國道與駱興西路口東口、南口、西口、北口
44、汶駱路與東河港路東口、南口、西口、北口
45、中官西路與明海南路東口、南口、西口、北口
46、通和東路與通園北路東口、南口、西口、北口
違法停車拍攝點位:
1、永旺路勤勇村委會門口周邊
2、永旺路勤勇菜場門口周邊
3、永旺路勤勇社區衛生服務站門口周邊
4、永旺路小天鵝幼兒園門口周邊
5、勝利路與人民路口周邊
非機動車、行人違法拍攝點位:
1、海天中路與北海路西南側
2、海天中路與北海路東北側
測速拍攝點位:
1、海天路與東緯一路以東250米,限速70公里/小時
2、海天中路與海祥路以東150米,限速70公里/小時
3、海天中路與莊南公路以西250米,限速70公里/小時
4、沿海北線 6KM+015M路段東向西,限速70公里/小時
5、沿海北線 6KM+015M路段西向東,限速70公里/小時
6、沿海北線(海天路)6KM+980M路段(東向西) ,限速70公里/小時
7、沿海北線(海天路)6KM+980M路段(西向東) ,限速70公里/小時
8、慈海北路與匯源路北側南向北,限速70公里/小時
9、鎮駱東路與雄鎮路南側400M東向西,限速70公里/小時
10、鎮駱東路與雄鎮路南側600M西向東,限速70公里/小時
11、雄鎮路立交與鎮駱東路東側下橋處路段西向東,限速70公里/小時
12、九龍大道與周勝村路口南側南向北,限速70公里/小時
13、九龍大道與龍都北路北側700M北向南,限速70公里/小時
闖禁、禮讓、單行線、開車打電話等監控卡口拍攝點位:
1、毓秀路與思源路東側
2、毓秀路與莊市大道西側
3、鎮海大道與明海南路東側、西側
4、莊市大道湯家廟公交站旁
5、陳倪路(職教中心東南門)
6、兆龍路與臥龍花園道口
7、望海南路與北環東路南側
8、通園北路與通和東路北側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城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高我縣城市品位,營造良好的城市人居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及《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經縣政府研究決定,自2023年8月21日起,我縣城區道路實行大中重型貨運車輛及農用車輛禁限行,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限行區域
主城區內所有道路:G312潢川段(付店鎮---方店鐵路橋路口)以東、以南,不含G312國道;G106國道潢川段(方店鐵路橋路口---豫東南大道與G106交叉口)以南、以西、以北,不含G106國道;京九大道以北,含京九大道;華英大道以北,含華英大道;具體限行范圍以道路上所設禁令標志為準。
二、禁限行車輛類型
1、大中重型貨運車輛和低速載貨汽車(含專項作業車)。城區清潔衛生、綠化養護、市政維護車輛及軍警車輛、消防車輛、救援搶險車輛除外。
2、農用運輸車和農機車輛(含三輪、四輪及手扶拖拉機)。
3、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
4、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
三、其它規定
1、工程維修車輛、工地運輸車輛、油料運輸車輛需進入禁限行道路的,應提前由車輛駕駛人或車輛單位,攜帶機動車行駛證、經辦人身份證和進入禁限行道路證明性文件,到“潢川縣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指揮部控車專班”辦理報備手續,并在報備有效期內按規定時間、規定線路、規定時速通行。
2、其它禁限行車輛確因特殊原因需臨時進入禁限行道路的,需攜帶相關證明文件到潢川縣公安交警大隊備案。每次備案可進出禁限行道路1次。
3、對違反通行規定進入城區的車輛,由潢川縣公安交警大隊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從嚴查處。
4、原禁限行通告至本通告公布之日起廢止。
特此通告
附:繞行路線及禁限行區域道路圖。
潢川縣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辦公室
2023年8月21日
附件
繞行路線
西往東繞行路線: 付店-G312-外環路-G106-固始
西往北繞行路線: 付店-G312-外環路-G106-息縣
西往南繞行路線: 付店-G312-外環路-G106-站前路-新106-滬陜高速白店站、商城
東往北繞行路線: 桃林-G106-外環路-G106-息縣
東往南繞行路線: 桃林-G106-站前路-G106-滬陜高速白店站、商城
東往西繞行路線: 桃林-G106-外環路-G312-付店-光山
南往北繞行路線: 仁和-滬陜高速白店站-G106-站前路-外環路-G106-息縣
南往西繞行路線: 仁和-滬陜高速白店站-G106-站前路-外環路-G106-G312-付店-光山
南往東繞行路線: 仁和-滬陜高速白店站-G106-站前路-G106-固始
北往西繞行路線: 牛崗-G106-外環路-G312-付店-光山
北往東繞行路線: 牛崗-G106-外環路-G106-固始
北往南繞行路線: 牛崗-G106-外環路-G106-站前路-G106-滬陜高速白店站-商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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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加強我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持續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降低柴油貨車污染物排放,改善大氣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河北省生態環境廳等三部門《關于實施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限制通行政策的通知》有關要求,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聯合起草了《關于實施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限制通行的通告》,擬在全市范圍內對國三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采取限制通行管理措施,現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請社會各界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征求意見時間為8月10日至8月20日,如有意見和建議,可通過電話、來信、郵箱等方式反饋。
地址:張家口市經開區緯三路6號(郵編075000)
電話:0313-4083116
郵箱:jdczqyj@126.com
附:關于實施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限制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見稿)
張家口市生態環境局
2023年8月10日
張家口市生態環境局
張家口市公安局
張家口市交通運輸局
關于實施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限制通行
的通告(征求意見稿)
為貫徹落實《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持續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降低柴油貨車污染物排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污染防治條例》《河北省生態環境廳 河北省公安廳 河北省交通運輸廳關于實施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限制通行政策的通知》要求,決定在全市范圍內對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實行限行繞行措施。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制通行時間
2023年9月1日起
二、限制通行措施
(一)全天禁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中重型柴油貨車進入全市行政區域以內(除高速公路)道路行駛。
(二)全天禁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在張家口市主城區(橋東區、橋西區、經開區)城市快速路(含)以內區域道路:東環--五一東大街--林園路--北環--平門大街--西環--南環--勝利南路--站前大街(含以上道路)道路內通行。
(三)全天禁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進入我市所轄各縣(區)主城區通行。各縣(區)根據實際情況,發布主城區限制通行范圍及具體措施。
(四)限制通行的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可根據限制通行措施,選擇合理路線繞行高速公路或國、省道路。
三、有關要求
(一)違反本規定進入禁行區域行駛的車輛,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依法處理。
(二)軍隊、武警、應急、搶險車輛等特種車輛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本通告自2023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
為貫徹落實《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加強我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切實改善空氣質量,維護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河北省生態環境廳 河北省公安廳 河北省交通運輸廳關于實施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限制通行政策的通知》要求,決定在保定市區內對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實行限行繞行措施。通告如下:
一、限制通行措施
(一)自2023年9月1日起,全天禁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中重型柴油貨車進入保定市全市行政區域以內(除高速公路)道路行駛。
(二)自2023年9月1日起,全天禁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在保定市主城區南二環、東三環、北三環、西三環(含以上道路)以內區域通行。
二、繞行路線
所有途經保定市主城區的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需繞行京港澳、京昆、榮烏、保滄、等高速公路(保定市繞城高速公路)。
三、有關要求
(一)違反本規定進入禁行區域行駛的車輛,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依法處理。
(二)交通運輸部門按照本通告的規定,在禁行區域周邊道路設置限行提示標志。
(三)生態環境部門做好道路通行車輛排放階段信息審核。
(四)軍隊、武警車輛等特種車輛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本通告自2023年9月1日起實施,市生態環境局、公安局、交通運輸局根據本部門職責采取有效措施,營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環境。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中發〔2021〕40號)、《中共河北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冀傳〔2022〕1號)、《河北省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污染防治條例》,持續打好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降低柴油貨車污染物排放,現將實施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貨車限制通行措施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限制通行措施
(一)自2023年9月1日起,全天禁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中重型柴油貨車進入全省行政區域以內(除高速公路)道路行駛。
(二)自2023年9月1日起,全天禁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進入各市主城區及所轄各縣(市、區)主城區通行。
(三)違反規定進入禁行區域行駛的車輛,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依法處理。
(四)交通運輸部門按照本通告的規定,在禁行區域周邊道路設置限行提示標志。
(五)生態環境部門做好道路通行車輛排放階段信息審核。
(六)軍隊、武警車輛等特種車輛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二、車輛排放階段信息審核網址
https://www.vecc.org.cn/(機動車環保網)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中發〈2021〉40 號)、《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入造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冀傳〈2022〉1 號)、《河北省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污染防治條例》,持續打好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降低柴油貨車污染物排放,現將實施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貨車限制通行措施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限制通行措施
(一)自2023年9月1日起,全天禁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中重型柴油貨車進入全省行政區域以內(除高速公路)道路行駛。
(二)自2023年9月1日起,全天禁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進入各市主城區及所轄各縣(市、區)主城區通行。
(三)違反規定進入禁行區域行駛的車輛,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依法處理。
(四)交通運輸部門按照本通告的規定,在禁行區域周邊道路設置限行提示標志。
(五)生態環境部門做好道路通行車輛排放階段信息審核。
(六)軍隊、武警車輛等特種車輛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二、有關要求
限制通行具體措施由各市、雄安新區依法依規發布并組織實施。同時,各地務必做好政策措施的宣傳解讀、輿情監測應對和突發事件處置等相關工作,確保道路貨運行業安全穩定。
為進一步便利貨車在城市道路通行,統籌推動物流高質量發展、降低物流運輸成本、減少對生態環境質量的影響,保障順義區道路有序、安全、暢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經區政府同意,對在順義區行政區域內道路上行駛的載貨汽車及專項作業車采取如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順義區行政區域內以下道路全天禁止本市及外省、區、市核發號牌(含臨時號牌)的重型載貨汽車及專項作業車通行:
裕慶路(安富街至安寧大街);
雙裕北街(火寺路至裕豐路);
安富街(火寺路至天北路);
裕華路(順平路至安寧大街);
裕豐路(雙裕街至安華街);
白馬路(京沈路至左堤路);
右堤路(昌金路至龍塘路);
順平路(機場東路至左堤路);
左堤路(通懷路至昌金路);
府前西街(順白路至新順北大街);
府前東街(光明北街至右堤路);
平沿路(通順路至毓秀路)。
二、外省、區、市核發號牌(含臨時號牌)的載貨汽車及專項作業車在順義區六環路以外道路通行應遵守以下規定:
準通行的道路:京承高速、京平高速、京沈路、昌金路(不含左堤路至木孫路路段)、白馬路(不含京沈路至左堤路路段)、左堤路(昌金路至白馬路)、木孫路(河北省界至順密路)、順密路(密云區界至木孫路)。除上述道路外,6時至23時禁止通行。
三、本市核發號牌(含臨時號牌)的載貨汽車及專項作業車在以下區域內道路6時至23時禁止通行:
沿昌金路(不含)與京沈路(不含)路口至左堤路(不含)至順平南線(不含)至機場東路(不含)至外環路(不含順平路至順沙路路段)至外環路(含順沙路至順白路路段)至順白路(含)至京沈路(不含)與昌金路(不含)路口的區域。
四、本市核發號牌(含臨時號牌)的重型載貨汽車及專項作業車以下區域內道路及路段6時至23時禁止通行:
(一)沿昌金路(不含)與京沈路(不含)路口至昌金路(含左堤路至木燕路路段)至木燕路(不含)至龍塘路(不含)至機場東路(不含)至六環路順義南環出入口(不含)至六環路京沈路出口至京沈路(不含)與昌金路(不含)路口的區域。
(二)白馬路(左堤路至木燕路)、左堤路(昌金路至白馬路)路段全天準通行。
除上述區域內的道路及路段外,全天禁止通行路段包含本通告第一條所限行的道路。
五、載貨汽車、專項作業車確有需要在禁行道路上通行的,應到北京市公安局順義分局交通支隊辦理通行手續并持證通行。
六、軍車、武警車輛及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等特種車輛不受本通告規定的限行措施限制。
七、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通告的規定,在機動車禁行區域周邊道路設置禁令標志。對于機動車違反本通告規定進入禁行區域道路行駛的,認定為“違反禁令標志指示行駛”的違法行為,依法處罰。
八、本通告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關于調整順義區載貨汽車及專項作業車禁限行措施的通告》(順公字〔2021〕188號)同時廢止。
特此通告。
附件:載貨汽車及專項作業車交通管理措施通告示意圖
附件
載貨汽車及專項作業車交通管理措施通告示意圖
為預防和減少大型貨車交叉路口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實際,現將寧國市實施大型貨車右轉停車讓行、直行減速慢行的交通管理措施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稱的“大型貨車”是指懸掛大型汽車號牌、大型新能源汽車號牌、掛車號牌從事貨物運輸的車輛,包括中型(含)以上載貨汽車、專項作業車、掛車。
二、大型貨車行駛至路口時應當減速慢行。在設有右轉停車讓行標志和右轉停車讓行區的路口,右轉大型貨車應當在盲區“大貨車停車觀察”停止線內停車觀察,確認安全后方可駛離。在未設有停車讓行標志和右轉停車讓行區的路口,右轉大型貨車應當在路口停車線前或進入路口前停車觀察,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按照右轉通行規則慢行通過。
三、大型貨車行駛至交叉路口直行時,須仔細觀察,確認安全后減速慢行。
四、對違反本通告規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五、本通告自2023年8月23日起施行。
為進一步便利貨車通行、保障物流暢通、助力社會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市交通管理實際,現就進一步便利貨車在我市城區道路通行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皮卡車(輕型多用途貨車)、新能源輕型以下廂式和封閉式小貨車(綠牌)在城區道路通行時,不受通行限制。
二、車長不超過6米、總質量不超過8噸的中型廂式貨車(危險品運輸車輛除外),除早晚高峰時段(7:00-8:30時和17:00-19:00時)在城區道路通行時需申請貨車電子通行碼外,其它時段不受通行限制。
三、上述以外其它貨車需在限行時段通行城區道路的,可通過“交管12123”APP申請核發通行碼或到市行政服務中心公安窗口申請核發通行證。
個人名下車輛可以在“交管12123”APP—城市貨車通行碼申請辦理。
企業名下車輛可以通過企業用戶,在“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http://gab122.gov.cn)申請辦理;車輛駕駛人也可以在“交管12123”APP綁定對應車輛后直接申請辦理,但駕駛人綁定的車輛須與企業備案的人員車輛信息一致。
本通告自2023年9月1日起實施,原有關規定和市區道路已設置的相關提示、警示、禁令等交通標志標線與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為準。
為進一步優化道路交通環境,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加強交通噪聲和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進一步優化城市環境,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縣城區道路交通管理實際,加強對城區道路通行的大型貨運車輛管控,我縣決定縣城中心城區禁止大中型貨車通行。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行區域
迎賓北大道(香山豪庭紅綠燈路口南方向至樂安大道段)、武英路、鰲溪路、象山路、鰲溪南路、站前路、迎賓中大道、前坪路、樂安大道、西環路。
二、禁行車輛
中型(含)以上貨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專項作業車、輪式專用機械車、輪式自行機械車、低速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農用車等車輛,新能源車除外。
三、限時通行
1、中重型廂式貨車和封閉式貨車每日6:00-23:00禁止在禁行區域通行,其余時間不受禁限行限制。
2、中重型貨車、特殊結構車、專項作業車、低速載貨汽車(含四輪農用運輸車)、三輪汽車、拖拉機全天禁止駛入禁行區域。
四、限行區域范圍內的企業、物流公司使用的中型(含)以上貨車以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符合環保、安全相關要求的,由使用單位憑相關手續向樂安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提出申請,經審核備案后,依照核發的通行證件指定的時間、路線通行。
五、因生產生活需要,確需進入限行區域的中型(含)以上貨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提前三個工作日攜帶車輛行駛證原件及復印件、駕駛證原件及復印件、第三者強制保險單原件及復印件、單位介紹信(或貨物運銷合同)向樂安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地址:樂安縣鰲溪鎮樂安大道160號)提出備案審批申請,經備案審批后必須嚴格按照指定時間、線路及規定時速行駛,做到加蓋篷布,密閉運輸,嚴禁遺灑、飄散載運物。
六、過境通行
1、從湖溪方向往谷崗鄉方向和南村鄉方向、增田鎮方向、東家嶺加油站方向禁行車輛可通過以下路段通行:北環路、東環路、惟益路、迎賓南大道、南環路。
2、從東家嶺加油站方向往南村鄉方向、谷崗鄉方向、湖溪方向禁行車輛可通過以下路段通行:南環路、迎賓南大道、惟益路、東環路、北環路。
七、請廣大駕駛人嚴格按交通標志指示行駛,執行緊急任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和工程搶險車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八、對違反本通告規定的,樂安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九、本通告自2023年8月25日起施行。
為貫徹落實《陜西省大氣污染治理專項行動方案(2023-2027年)》(陜發〔2023〕4號)、《西安市大氣污染治理專項行動方案(2023-2027年)》(市字〔2023〕32號),有效減少西安市柴油貨車尾氣對大氣的影響,提升西安繞城高速通行效率,西安市公安局、西安市生態環境局、西安市交通運輸局代市政府草擬了《關于加強柴油貨車通行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對社會進行征求意見。歡迎廣大市民提出寶貴意見建議,征求意見時間為2023年8月24日至2023年9月22日。
聯系電話:029-86755132(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傳真電話:029-86755286 郵箱:GJHCRX@163.com
西安市人民政府
關于加強柴油貨車通行管理的通告
(征求意見稿)
為貫徹落實《陜西省大氣污染治理專項行動方案(2023-2027年)》(陜發〔2023〕4號)、《西安市大氣污染治理專項行動方案(2023-2027年)》(市字〔2023〕32號),有效減少西安市柴油貨車尾氣對大氣的影響,提升西安繞城高速通行效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陜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現就西安市柴油貨車通行管理通告如下:
一、西安市區域通行管理規定
(一)柴油貨車通行管控區域劃定
1.一類管控區:西安市三環路(含)以內區域。
2.二類管控區:以西安市三環路為界并向外延伸,東至210國道(不含)、101省道(不含)以西區域,西至西安高新區、未央區與西咸新區交界區域內,南至107省道(不含),北至西咸北環線(不含)西安市行政區域。
3.三類管控區:西安市行政區域一類、二類管控區以外區域。
(二)管控區域通行車型及時段規定
1.國V及以上排放標準柴油貨車,可在二類、三類管控區通行,每日22時至次日7時可在一類管控區通行,7時至22時禁止通行。
2.國IV排放標準柴油貨車,可全時在二類、三類管控區通行, 禁止在一類管控區通行。
3.國Ⅲ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可在三類管控區通行,禁止在一類、二類管控區通行。
二、西咸新區區域通行管理規定
(一)柴油貨車通行管控區域劃定
1.一類管控區:世紀大道(含)以南,咸戶路(含)和釣魚臺路(含)以東,灃景路(含)以北,灃柳路(含)以西圍合區域。
2.二類管控區:一是渭河以南區域:新西寶高速以北、西安繞城高速和福銀高速以西,渭河南岸河堤路從福銀高速至灃涇大道(含)、世紀大道(含)、灃柳路以東圍合區域。二是渭河以北區域:渭河北岸河堤路從包茂高速至灃涇大道段(含)一望賢路一文林路一文林路西延段以北,灃涇大道(含)以及咸陽城西快速干道一國道211包括北塬一路、自貿大道、正平大街、吉元大街段(含)和包茂高速以東,涇永路(含)西咸北環線以南,高陵與西咸分界線以西圍合區域。
3.三類管控區:一類、二類管控區以外西咸新區區域。
(二)管控區域通行車型及時段規定
1.國V及以上排放標準柴油貨車,可在西咸新區區域內通行。
2.國IV排放標準柴油貨車,可在二類、三類管控區, 禁止在一類管控區通行。
3.國Ⅲ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可在三類管控區通行,禁止在一類、二類管控區通行。
三、對違反本通告駛入管控區域的柴油貨車,由生態環境執法部門、公安交管部門、交通運輸部門共同依法處置。
四、確須進入禁行區域的柴油貨車,需到公安交管部門辦理柴油貨車通行證件,并按照規定時間、路段行駛。
五、西安市人民政府可根據我市大氣污染實際情況,適時調整柴油貨車通行管理措施。
六、遇我市啟動重污染應急或臭氧污染管控等應急措施時,按照相關應急管控通告執行。
七、本通告自2023年XX月XX日起實施,至2027年XX月XX日截止。
為貫徹落實《陜西省大氣污染治理專項行動方案(2023-2027年)》(陜發〔2023〕4號)、《西安市大氣污染治理專項行動方案(2023-2027年)》(市字〔2023〕32號),有效減少過境貨車尾氣對大氣的影響,提升西安繞城高速通行效率,西安市公安局、西安市生態環境局、西安市交通運輸局代市政府草擬了《關于過境貨車通行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對社會進行征求意見。歡迎廣大市民提出寶貴意見建議,征求意見時間為2023年8月24日至2023年9月22日。
聯系電話:029-86755132(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傳真電話:029-86755286 郵箱:HCTXGL@163.com
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過境貨車通行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見稿)
為全面提升西安市大氣質量,優化城市居住環境,提升西安繞城高速通行環境,提升城市物流配送效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陜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結合《陜西省大氣污染治理專項行動方案(2023-2027年)》《西安市大氣污染治理專項行動方案(2023-2027年)》工作要求,現就過境貨車通行管理措施通告如下:
一、過境西安的中重型貨車(黃色牌照)禁止駛入西安市繞城高速(含)以內區域通行。
二、過境西安的中重型貨車可以通過外環高速(南段)、臨興高速(原西咸北環線)、榆藍高速、水陽高速、十天高速等路線通行。
三、以下車輛不受上述規定限制
(一)懸掛新能源專用號牌的新能源貨運車輛。
(二)軍車、警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和中國郵政專用車。
四、2023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為政策過渡期,本階段違規駛入禁行路段的過境貨車,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評教育、不予處罰。2023年XX月XX日起,對違反本通告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交通運輸、生態環境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置。
五、目的地或始發地在西安的非過境載貨汽車,仍須遵守《西安市公安局關于繞城高速載貨汽車早晚高峰限行措施的通告》相關規定。
六、本通告自2023年XX月XX日起施行,至2027年XX月XX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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